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

i recognize u at last



五顏六色的燈光投射著夜裡的碧潭,看起來就像是一位濃粧艷抹的婦人,走進舞池那樣忽明忽暗,而水邊店家的霓虹燈也卯足火力,熱鬧著排場,看到的景像無一不過份的華麗,拍到的照片也多俗艷-多了,便覺得膩.實在挑不出什麼有感覺的畫面,卻在此時,停在一張不甚起眼的照片,決定把它放在作業的第一張,若是被問起,就說是"到此一遊"的意義吧!


意外的是,老師說,這是一張好照片,只是恐怕下次不見得就會成功的作出同樣的明暗效果.(又是天時.地利.人和啊!我想是這樣!!)通常在拍照時,暗的地方時,反而會被拍得較亮些,這是相機自我辨視和自作聰明的修正結果.而之所以在這裡能夠作出只有背光局部亮,而週圍暗的效果,是因為下方的燈亮得足以騙過相機,讓其他地方維持暗面.

事後,我一直想著自己從一堆絢爛中,挑出這張明暗簡單的畫面時的莫名心情,不禁自問,難道我著迷的不過是--自己的不知所以然?接著,我竟慢慢想起了自己當時在現場,拍攝這張照片的想法,才確定這世間所謂的偶然,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神不知,鬼不覺啊,是的,我當時的的確確,曾存心地想找到一個不起眼的角落,一個低調的點,然後對焦在下方的燈,按下快門.

我沒有想到的是,我竟然徹底地忘記了這個被炫目燈光所遮掩的意識,也沒有在後來,有心地去確認,它比我設想的,更完美地留下了一個印記,那正是我在碧潭的心情顯影,而其他的,都只是風景,照片果然是不會騙人的,但是繽紛的光束卻騙過了我的眼睛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