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19日 星期三

3:55AM.-when I miss you so much


自從來到英國以後,我幾乎每天都睡足八小時,我沒有失眠,也不曾像某些日子那樣,在凌晨時那麼清醒,盯著天花板看,除了
今天早上,
今天早上三點五十五分,我還清楚地記得,那個我用理智打破的夢境,然後,在接下來的時間裡,
我想著jessica早些時候問我的問題:
"蕙,當你很想一個人的時候,你會做什麼?"

蕙:我好像什麼也不做吧(?)

Jessica:妳不打電話?也不上網嗎?

蕙:好像是這樣吧(?)

Jessica:那..那個人會知道妳想他嗎?

蕙:應該不會知道吧!這種事只要自己知道就好了吧(?)

我不愛打電話,我不愛上網,因為這些立即的滿足,並不能讓我真正純粹地想念一個人.
對一個受限於時間和空間的人來說,想念,是非常具有殺傷力又難以豁免的襲擊,在一個陌生的國度裡,特別當你一無所有的時候,所擁有的就是回憶,然而,愈向過去要一點溫度取暖,就愈看到自己在現實中的窘境.

那麼,我怎麼知道我很想一個人,或我怎麼知道我是怎麼想念一個人的呢?

嗯,當我想念一個人的時候,我給他時間.
我會變得很柔軟,我什麼也不抗拒,就讓那樣的情緒把我馴服,然後,我會拉上窗簾,閉上我的眼睛,聽著我喜歡的音樂,好像在一個暗房中,等著某些東西慢慢變成影像,接著我認出來了,那個表情,那個眼神,熟悉的模樣,所以,我就知道了,原來,那就是你在我記憶中的模樣,有意無意地被捕捉的你的瞬間,變成一種永恒地回憶,關聯著我的情緒,於是,我知道我是如此這般地想念著你.

沒關係,我告訴自己有耐心,等著那樣的情緒慢慢地褪去,因為我知道,當我再度睜開眼睛的時候,又是新的一天,而我還是會逛街去.